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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8月15日实施

来源:瑞欧科技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数:2501

2022年5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

(1)将4.2条更改为:

4.2 包装层数

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2)将4.3条更改为:

4.3 包装成本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

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3)增加4.4条,内容如下:

4.4 混装要求

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

(4)附录A的“表A.1 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中“商品类别”的“糕点”细分为“月饼”“粽子”和“其他糕点”,并规定k值分别为7.0、5.0、12.0。(具体可详见附件)

●标准实施要求

本修改单和标准中适用于月饼、粽子的条款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实施日期前生产的月饼和粽子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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