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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厘清活禽及其产品监管职责

来源:湖北省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嵇小林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数:923

近年来,为改善中心城区卫生环境,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禽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地政府在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已成趋势。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城管等部门均依法负有一定职责。在实际监管执法中,应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避免职责交叉,推诿扯皮,方能做到无缝监管。以下是我对活禽及其产品监管职责的几点看法:

一、禁止活禽交易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禁止活禽交易的核心是禁止未经检疫的活禽上市交易和禁止私屠滥宰行为发生,本质是防控动物公共卫生安全问题,而非食品安全问题,其执法依据为《动物防疫法》。该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经过检疫的活禽就是安全食材吗?其实不然。活禽检疫分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两部分,屠宰检疫又分宰前和宰后(同步)检疫两部分。实施产地检疫合格的活禽,只能证明其可以离开饲养地“移动”,其在“移动”环节中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还需经过屠宰检疫合格后,才能证明其排除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方可作为食材使用。也就是说,只要是活禽就没有经过屠宰检疫合格,用于食材就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应予以禁止。这也是《动物防疫法》规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的根本原因。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第一百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处罚。

农业部、食药监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不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按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管理要求,地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屠宰畜禽实施检疫,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猪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农业农村部“三定”方案明确:农业农村部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据此,农业农村部门对活禽从屠宰、经营、运输全环节负有监管的职责,并对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工作负有监管职责。所以,禁止活禽交易行为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才符合“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

二、登记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和禽类肉品经营环节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的“身份证明”,从事需要许可事项的还需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合法经营。市场主体取得“活禽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后,并不能直接开展活禽经营活动,需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才能合法经营。

政府在特定区域禁止活禽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相关公告,对申请活禽交易的营业登记予以驳回。

市场主体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禽类产品)的,《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均作出了监管和处罚的规定,但按照“分段监管”原则,集贸市场肉类(禽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食品安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罚。据此,市场监管部门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对屠宰后的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禽类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国办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第397号:《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属于许可事项。据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和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管。

三、“马路市场”活禽交易和城区活禽饲养的监管由城管部门负责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四、禁止活禽进入农贸市场由商务部门负责

商务部门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对农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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