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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场监管局荣获“省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陈慧芬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数:1130

12 月9 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表彰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继“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后, 市局今年获得的又一省级荣誉称号。

市市场监管局组建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市场监管工作上新台阶。公益代理消费者诉讼工作领跑全国;企业年报率、参加全国12345 消费维权技能大比武、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量等居全省第一,至11 月底, 全市有市场主体32.22 万户,增长9.71%;新增市场主体5.32 万户,增长9.90%。涌现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优秀市场监管所、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省“三八红旗手”、“湛江好人”、“湛江市巾帼文明岗”等先进典型。

党建引领,把好文明创建方向。将党建贯穿文明创建全过程,成立领导小组和创文巩卫办公室,抽调4 名同志专职负责创文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定期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坛”活动,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植文明之“根”。

丰富载体,营造文明创建氛围。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开展演讲比赛、歌咏活动和运动会等文化活动。倡导文明出行、文明家庭、文明餐桌,弘扬时代新风。积极参与创文巩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社会共建文明,牵头深入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实行机关科室对创文市场包联包创,组织各区局对全市社会办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服务发展,提升文明创建成效。立足职能,以文明创建活动助推湛江高质量发展。企业登记时间压缩到1 个工作日,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市局窗口连续两年被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评为“先进窗口”,连续九年每季度均获评“流动红旗窗口”。深化暖企行动,完善“保姆式”服务大企业工作机制,出台帮扶企业措施14 项,减免市场主体检验检测费用5400 多万元。建立食品餐饮单位复工复产示范点26 个、示范街12 条,被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指导企业生产医疗器械,医用口罩日产量250 万只,并走出国门,实现“从无到有再到优”的突破。食品抽检“每千人5 批次”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的民生实事任务提前完成。有效防控市场监管领域疫情,受到省局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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