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落实责任,部署实施防疫防控具体措施,在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餐饮消费监管、强化价格监督、保障药械质量等方面重拳出击,同时为企业出台落实政策措施,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面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上下齐心,牢牢守住疫情防控的南大门。
一、加强疫情防控,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一是完成拉网排查,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交易。全市农贸市场287家(固定市场272家、圩日市场15家),其中活禽销售市场164家(批发5家、零售159家)、生鲜家禽销售市场212家,所有市场已停止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是市场监管有力有效,聚集传染风险大大降低。截至3月13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1580人次,检查经营市场9049个次、经营档口104779个次,其中活禽经营市场4976个次,活禽经营者33122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49个,其中立案52宗;检查餐饮单位55894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97个,其中立案4宗。全市游乐场所9家、大型游乐设施77台套,已全部关停。三是物价基本可控,市场秩序稳定。对疫情防控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55894家次,发出告诫书4200多份,告诫短信500多条,约谈商家250多家,发现并整改市场价格问题206个,其中立案查处84宗。已处罚14宗,罚没款10.8万元。四是加强重点场所红外体温计检定校准工作。组织计量服务应急工作小组已累计完成了医疗机构、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等188个重点场所的红外体温计检定校准工作。同时援助阳江、茂名等兄弟城市完成红外体温计检定校准。 五是宣传全面铺开,形成群防群治浓厚氛围。发布防控工作新闻信息、温馨提示500多篇次;播放宣传标语2.9万多条,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共7200多条,派发宣传单张3.1万多张,美团及饿了么外卖平台推送防控宣传标语549次。
(一)加强市场的监管和农产品快检。组织监管人员每天进行市场巡查,督促活禽经营市场落实“1110”制度,严禁野生动物市场交易。对已开业的农贸市场、商超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和食品抽检。
(二)加强餐饮消费监管。重点排查餐饮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取消群体性聚餐活动、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取消群宴等工作要求,营业的餐饮单位采取对顾客测量体温、减少大厅密集度等措施。2月12日开始,市食安办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联合整治。
(三)切实强化价格监管。针对重点商品和疫情防控用品及生活必需品,设立10个价格监测点,每日实时上报,及时掌握重点商品价格变化。同时,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虚假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我市价格监督领域两个案例被列为广东省十大价格典型案例。
(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抽检 。组织市食药检所对全市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质量抽检,抽样检验43批次全部合格。市食药检所启动应急检验机制,即来即检,确保我市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药械质量安全。
(五)落实购买发热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利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发现发热人员均按照疫情报送相关规定上报,已完成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注册2914家,抽查药店1365家,未发现虚假登记等情况。
(六)开展领导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我局副处以上干部分别挂点指导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直奔主题,查找问题。
(七)抽调党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我局49名党员踊跃报名,奔赴基层一线参加社区网格化疫情防控。
二、出台落实政策措施,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至3月27日,我市药品生产企业20家、批发连锁企业共102家均已全部复工复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1家,复产26家,占84%;经营批发企业330家,复工213家,占64%;食品生产企业576家(其中季节性生产企业61家不生产),复产439家,占78%;餐饮单位18430家(其中备案3124家),开业15245家,占81%。
(一)出台支持企业帮扶政策
我局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措施》,从“调整优化审批事项”“延长证件有效期限”“减轻企业费用负担”“加强执法监管”四个方面出台15项措施,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畅通企业准入,推行“网上办”,支持企业正常运转,助力稳就业。2月3日至2月26日,指导企业“网上办”523户,办理业务1682件,发出证照1080份,邮寄证照29份。减免相关费用,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收费减少50%,市药检所对一般检验收取70%费用。延长电梯维保周期,顺延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等。
(二)保障复工复产防控物资供应
推动各医药单位抓紧开工复产和进货。引导有能力的企业生产疫情防护用品,“一对一”协助办理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业务人员现场指导生产车间改造;商品条码业务当天送“码”上门。截至3月30日,共24家企业办理医疗器械应急备案,其中医用口罩生产企业19家,正式投产5家,日产量70.5万只;普通口罩生产企业29家,日产量148.73万只;新增橡胶检查手套生产企业1家,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办理了四批出口转内销产品备案,4家企业额温枪生产备案。
(三)引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跟踪重点项目建设及企业复工复产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需求,优先安排并加班加点完成检验检测任务,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教育、隐患自查和安全演练。二是抓好餐饮企业复工,鼓励并跟踪指导一批基础较好的餐饮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率先提供限制堂食服务,打造模范样版。同时鼓励支持条件能力不足的餐饮单位通过线上外送和打包外带模式复工。三是免费提供标准文本,做好信息服务。为湛江市22家企业免费提供标准查新685份,标准文本共414份。四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在湛江市WTO-TBT/SPS通报预警服务平台发布焦点关注资讯20多条,帮助出口企业及时有效应对。
(四)督促企业落实防控措施
通过现场监督检查、电话、手机信息、微信群等多渠道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各类复工复产指引落实防控措施。突出抓好餐饮单位,特别是集体食堂的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向企业发放了《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集体用餐安全工作指引》《餐饮单位复工复产安全自查表》等资料,督促其采取错峰就餐和打包带走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疫情期间集体用餐安全的注意事项。
(五)深入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
鼓励引导企业参加“三保”行动,保障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依托12315平台,及时受理处置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咨询,严厉查处行政事业单位不落实收费优惠减负措施、擅自设立项目收费等行为,开展口罩生产主要原辅料领域价格专项检查。通过行业协会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免费在线技术培训。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指导餐饮企业按照防控指南的要求认真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不误。二是落实购买发热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药店的监督抽查。三是联合市教育、人社部门开展对学校食堂的检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是持续开展“三保”行动,动员市场主体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证商品产品质量,保持价格稳定,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湛江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现制定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惠企措施如下。
一、调整优化审批事项
(一)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审批要求。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允许用于出口、符合欧美标准的医用口罩等二类防控器械产品生产企业,凭工信部门意见,向我局申请备案,加贴中文标签后,可以供国内销售和使用。允许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出口企业接受委托生产,参照有关委托生产备案的程序向我局备案。新增拟开展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属于二类防控器械产品注册和生产的,凭工信部门意见可到我局申请备案即可。
(二)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相关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销售相关重点企业,派专人一对一协助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允许“非关键性材料后补”,必要时采取“告知承诺”等受理审批方式进行特事特办。畅通生物制品批签发绿色通道,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企业批签发工作,组织食品药品检验所专业检验人员现场抽检,实现无缝对接,确保抽样检验合格后第一时间投放市场销售。
(三)拓展评审方式。许可业务涉及现场评审的,改由通过电子材料网上预审、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确保工作质量。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就相关许可证延续提出申请的单位,允许将申请期限延续至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二、延长证件有效期限
(四)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电子凭证等资料可作为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证明资料,待疫情解除后90日内再补齐资料。食品从业人员所持有《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的,可在原有效期限的基础上延长至疫情解除后90日。
(五)合理维持认证证书。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或工厂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六)延长电梯维保周期。疫情防控期间,电梯维保单位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式延长现场维保周期(15天/次),鼓励通过互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实施在线实时检查维护。
(七)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中合理“容错”。对因发生疫情而导致实验室仪器设备无法及时检定或校准的,在机构通过其他溯源方式可以确保量值准确的情况下允许其继续开展检验业务。
三、减轻企业费用负担
(八)优化认证服务。免费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训,督促在湛认证检测机构提高效率缩短认证检测周期。建立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3C免办)产品备案绿色通道,对符合3C免办条件的疫情防控有关物资、器材、设备等实行即申请即办理,确保有关物资、器材快速通关,尽快投入疫情防控一线。
(九)提升产品质量服务。对日用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口罩、洗手液、消毒用品、洗涤用品等相关防护产品检验检测提供快速通道。持续开展“共享实验室”活动,配合廉江小家电电器企业复产复工,开通线上渠道,免费对电饭锅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免费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十)优化标准化服务。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提供“线上”商品条码业务办理服务。提供团体标准、企业产品标准制修订服务,推进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发布实施。持续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服务产品,鼓励中小微企业领取“服务券”,通过平台获取优惠服务。
(十一)压缩食品药品检验时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施疫情防控企业的绿色检验服务,对送检样品随到随检,压缩检验周期。对需要开展厂房洁净区检测的药品生产企业优先提供现场检测服务。疫情期间,一般食品委托检验按最短时间出具报告,并按收费标准70%收取成本费用。
四、加强执法监管
(十二)严厉打击任何形式野生动物交易。着力强化农贸市场监管,落实“1110制度”(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售市场当日活禽零存栏)。
(十三)加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药品、医疗器械、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严厉打击借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十四)打击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罚款的数额选择同限额,简化执法程序,压缩办案时间,积极运用电子送达、在线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快捷方式办案。
(十五)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中小微企业不涉及疫情防控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批评教育、政策提醒告诫、约谈、责令改正等行政指导措施及时制止,审慎运用处罚手段。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任务,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工作创新,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新的贡献。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支持复工复产
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将防控工作做细做实。同时,积极出台政策措施,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支持复工复产。
一是加强市场野生动物销售行为的监管。加强市场巡查,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指导市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内 3 个活禽批发市场和 7 个活禽零售市场的活禽经营行为,督促“1110”等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市场食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查违规经营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价格监督执法。跟踪相关医药用品价格情况,加大价格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造假售假等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加强防控肺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保障药械质量。加强防控肺炎药品、药械广告监督检查。四是出台措施支持复工复产。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推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模式,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应用,通过双向快递、网上预约、承诺受理、容错审批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延长部分证件有效期限,如食品从业人员所持有《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的,可在原有效期限的基础上延长至疫情解除后90日;减免检验检测费用,持续为疫情防控部门提供体温计等仪器设备免费检测服务。为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医疗机构等一线单位提供24小时特种设备免费检验检测服务与技术支持。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推进“粤商通”APP的“企业开办”模块开发建设,推动“银证通”一体机项目落地开花。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契机,对照国家523项改革事项,科学梳理完善我市改革目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打造“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的市场准入模式,推广廉江、遂溪申办食品经营企业“证照联办”试点经验。继续扩大“个转企”覆盖面,完善“个转企”动态培育名单库,落实扶持和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户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金融领域的应用。
三、建设“明厨亮灶+互联网”,推进工作创新
建立实行数据定期通报制度,组织现场会议开展经验交流,适时组织检查验收、查漏补缺,确保学校食堂如期实现覆盖率100%,网络送餐经营主体覆盖率100%。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将“明厨亮灶+互联网”的思路和经验复制到其他工作,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提高“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大型餐饮单位的覆盖率。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在廉江试点小作坊“智慧监管”。
四、完成食品抽检任务,筑牢技术屏障
一是完成“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千人5批次”,抽检量不少于3.67万批次。制定分工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督促各级政府落实预算资金,尽早确定抽检机构。实行抽检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形成进度倒逼机制,对进度不达标的地区进行督查督办。11月底前完成全年抽检任务。
二是落实其他技术支撑,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检监测力度,做好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拟订2020年全市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制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实施市级监督抽查。做好宝钢3号高炉、中科炼化、巴斯夫等重点项目的设备安装监检。根据行政监察工作需要,开展特种设备证后抽查、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后处理工作,形成闭环监管。
五、加大安全保障力度,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对地市食品安全考核方案细则》的要求,制定《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把党政领导的职责与具体的工作载体和抓手对应起来,增强地方党政领导对食品工作的指导力度。开展全市2019年食品安全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二是加强药品监管。加大对疫苗和血液制品、高风险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精神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加大对抽检不合格药品、召回药品、回收药品等问题药品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等专项整治。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电线电缆、水泥、危化品等重点产品的证后监管和监督检查。继续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和“清零”工作,落实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气瓶监管改革,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救援科学化、专业化。
六、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质量强市。落实中国质量大会(深圳)和今年召开的全省质量大会精神,建立完善质量工作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和质量督查机制,迎接省政府对我市2019年质量考核工作,开展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考核。组织开展2020年度湛江市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和评审工作。
二是推进质量提升。开展以廉江市小家电(电饭锅)重点产品的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产业集群向产业链中高端转型升级。 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人才培训,继续在大中型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牵头开展家政、养老、旅游等领域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三是夯实质量基础。大力推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检查。加快广东省质量监督电饭锅检验站(湛江)建设,新增20项民生计量标准,推广教室照明检测项目。落实东海岛建研基地建设用地和立项,积极谋划推进省站建设。
四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推进我市饲料、电缆等行业开展对标工作。制定并发布3项以上湛江市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
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保护运用
一是实施质押融资项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对接及培训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及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积极抓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培育。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组织坡头区、霞山区、遂溪县、吴川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县(市、区)。
三是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持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逐步消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零专利”现象。组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局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工作。组织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研究所、岭南师范学院开展“广东省高校科研机构专利对接园区转化”。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机构,组建专业的调解员队伍。调整市级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业库。发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牵头各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八、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见效。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对榨季糖业生产、5G基站转供电价格、涉企收费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各类价格专项治理。加强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和市场巡查。
三是加大民生、安全领域执法办案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工作指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同司法机关“行刑”衔接工作配合,促进全市系统执法办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创建放心消费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深化消费投诉公示,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五进”工作覆盖面,在全市现有117个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基础上,发动一批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引导一批经营者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立账号,同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开展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五线合一”后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疏通消费投诉办理工作的堵点。
十、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体系
一是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做好市场监管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标准化战略等“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对接全省市场环境指标体系评价工作报告,发挥导向作用。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进一步推进信息归集共享,抓早抓细做好2019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确保企业年报公示率稳步提升;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健全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把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推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开展跨业务、跨部门联动抽查。升级改造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完成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不低于10%、抽查结果100%公示的工作目标。